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不設分類
離離合合經見過不少,不算是看化,只是習慣了。
想捉緊的,自己又無能為力;
想放手的,難道也不能自主嗎?
幼時,媽媽叮囑別用紅色筆書寫,因這樣代表了絕交,
現實真的這般簡單嗎?你在乎嗎?
Fong Raymond的部落格
Fong Raymon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