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對老夫妻年逾五十,經濟條件不錯,理當是安享退休生活的時候,卻相偕到律師那兒要辦離婚。原因是自從結婚以來,兩人爭吵不斷,老是意見不合,個性上又南轅北轍十分不和諧,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,要不是為了孩子著想,早就勞燕紛飛了。好不容易總算盼到孩子們成年,再不需要父母操心,為了讓彼此在晚年能自由的生活,不用再忍受那麼多無謂的爭吵,決定辦離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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